包头整车运输小编就物流托运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县级以上城市物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因为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物流公司深受客户的青睐,所以物流公司发展迅速。但是,物流公司在发货过程中也经常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的情况。对物流公司与客户经常发生纠纷的损失数额和赔偿数额,对物流托运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物流合同的性质和合同的种类。
主要的物流合同有汽运物流合同、航空物流合同、铁路物流合同。本文作者针对常见的货运物流现象进行分析。货运物流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它又包括任意契约和格式契约。物流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运输合同,主要受《合同法》304、311、312条的约束。口头合同表现为:用客运车辆运送较小的、紧急的物品,通常由托运方支付运费,只记下车号和司机的手机号码和车辆到达地点,司机记下收货人的手机号码。不需要签合同。造型简洁,方便快捷。物流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书面合同表现为订立。
损失数额的界定与赔偿。
由于口头合同和简单的托运单都不能确定顾客所托运的货物的数量和价值,因此顾客所托运的货物的损失金额是纠纷后的一个难题。货物名称填写时,应尽量清晰、详细。例如发货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价值等。假如只是一般的消耗品,机器设备,就难以确定损耗额。为了进一步确定损失金额,还需保存托运货物的购货发票和与收货人签订的合同。
赔偿额的确定及其救济途径。
对损失数额的确定还不能确定赔偿数额。由于托运单非常重要,因此,如果不仔细阅读,就很可能无法赔偿或获得小的损失补偿。货单上通常有一个保价栏,即保价条款。如填妥保价条款,可能需要多付一些运费,但一旦货物丢失或损坏,物流公司将根据申报价值进行赔偿。如填妥为无担保,则按托运单条款所列方法进行赔偿,通常是比照运费数倍进行赔偿。若托运单保价出现空白,对于如何赔偿,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而异。如托运人经常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知道保价和不保价之间的区别,则可按不保价进行赔偿。相反,除非承运人能证明托运人保价的重要性,否则应按保价赔偿。
包头整车运输小编认为,保价条款实质上是一种格式合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有义务提请另一方注意和说明。根据新颁布的《合同法》解释二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订立合同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标识,并根据对方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作出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符合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采取合理的方式”。对于已经履行合理提示和说明义务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例如条款中的保价和货物损坏的赔偿方法等,可以用与其他条款不同的字体、颜色突出显示,印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只要是一般标准,就可以说承运人已尽注意义务。
物流合同的订立与道德风险。
由于物流运输合同是格式合同,很多人在托运过程中为了省钱而选择不保价运输,因此给部分托运公司留下了可乘的机会。可以保价或保价以节省金钱。无保价物流企业应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尽快将损失减至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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